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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痛批:公務體系身心調適假竟遺漏教保員 制度歧視引爆怒火

Posted: 2025-10-21

【作者: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公務體系有「身心調適假」,公幼教保員卻被排除在外。(圖/AI生成)

行政院近期宣布,正式教師及聘期三個月以上的代理教師,皆享有每年三天的「身心調適假」,該假別可併入事假使用,不需提供證明且主管不得拒絕,旨在回應公務人員長期承受的精神壓力與情緒負荷,提供適當的喘息空間。然而,同樣在公立幼兒園從事教育與照顧工作的教保員,因被歸類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卻未納入此政策範圍,再度成為被制度忽視的弱勢群體。

教保員與幼教師工作內容高度相似,不僅負責幼兒照顧,更參與課程設計與教學活動,是幼兒園日常運作中不可或缺的角色。面對幼兒的情緒反應、突發狀況及家長溝通等挑戰,教保員承受的心理壓力與教師無異。儘管如此,制度上的身分類別差異使得教保員無法享有同等的假別與福利,形成「同園不同命」的矛盾現象。

作為公立幼兒園中唯一依勞基法聘用的正式人員,教保員長期承擔沉重工作負荷,卻每每在政府推出福利政策時被排除在外。這不僅反映制度設計的缺失,更顯示出對基層教育工作者努力的忽視。身心調適假本應保障教育現場工作者的心理健康,卻因身分類別而形成不公平對待,凸顯結構性問題亟待解決。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呼籲,應將公教身心調適假政策納入公幼教保員適用範圍,保障其享有三天不扣薪的身心調適假,並由國教署統一規範適用對象,避免各地以勞基法為由推諉卸責。此外,工會強調必須檢討公幼人員雙軌聘任制度,從根本改善「同工不同權」的結構性問題,讓教保員不再成為制度犧牲品,維護幼教工作者的基本權益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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