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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法》大幅修法三讀通過 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強化工地源頭管理

Posted: 2025-12-02

【作者: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圖/勞動部提供)

立法院今(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修正 25 條、其中新增 6 條,是自 2013 年《職安法》全面修正以來幅度最大的一次。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本次修法聚焦「工安預防全面化」與「職場霸凌法制化」兩大核心,旨在回應重大職災降幅有限、營造工程事故占比偏高,以及社會對職場霸凌防治的高度關切。

勞動部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
第一,強化營造工程源頭控管。未來工程業主在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中,必須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並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預算,確保施工階段落實防災措施。

第二,加強承攬管理與場域安全。事業單位若交付承攬工作,須先進行風險評估與危害告知;出租或出借工作場所與設備也需提前告知風險。共同作業部分則新增對機械設備、人員進場的管制要求。工程若同時由兩家以上施工者負責,業主須指定其中一家作為整體安全衛生統合管理者。

第三,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包含明訂職場霸凌定義、雇主必須依規模建立申訴管道與揭示制度、強化內部調查與利益迴避、提供申訴人必要協助與保護。若被申訴人為最高主管,勞工可向地方主管機關外部申訴,由其指派專業人員或團體協助調查。雇主也須將申訴案件及處理結果登錄至主管機關指定網站。

第四,提高罰則與刑責。為促使事業單位更積極防範職災,本次增訂更高的行政罰鍰與刑事責任,以提升法規嚇阻力。

第五,擴大違法資訊公布範圍。未來違反職安法者,除了公布處分日期、違反條文與罰鍰金額外,若涉及職災,並須揭露發生日期、地點及罹災人數,提升資訊透明度。

勞動部強調,本次修法象徵政府持續強化職業安全衛生制度的決心,已同步啟動子法修訂以及相關配套規劃,期望從法制到執行層面全面落實,打造更安全、健康與友善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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