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新規上路!醫療器材「這些可用、這些要申請」考選部一次說清楚
Posted: 2026-02-04【作者: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考選部公布應考人於考試期間使用具資訊傳輸等功能醫療器材或輔具種類之申請及應試相關事項。(圖/AI生成)
考選部3日發布最新規定,明確說明國家考試期間,應考人使用具資訊傳輸功能的醫療器材或輔具之申請方式與應試注意事項,藉此兼顧考試公平性與考生醫療需求。
考選部指出,凡應考人基於診斷、治療、緩解或改善病況,以及維護生理功能、促進活動等目的,於考試期間確有使用具資訊傳輸等功能醫療器材或輔具之必要者,可依器材性質分為兩類處理。
其中,植入體內且無法取出的醫療器材,例如可傳輸生理資料的心律調節器等,考試期間不受使用限制,應考人無須提出申請或事前報備,即可正常使用。
至於非植入體內的醫療器材或輔具,包括可傳輸生理數據的整合型連續式葡萄糖監測系統,以及會傳遞音訊訊息的人工耳蝸植入器、人工電子耳或藍牙助聽器等,則須事前提出申請,並經考選部審核通過後,始得於考試期間使用。
考選部說明,應考人於報名國家考試時,須檢附產品說明資料(包含廠牌與型號)、使用需求說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透過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中的「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措施」或「特殊處境應考人請求應考協助」專區提出申請;如有特殊情形,最遲可於考試舉行前,另以書面方式向考選部提出申請。
申請結果經核定後,將直接公布於申請人個人報名網頁,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考選部也提醒,經核准使用相關醫療器材或輔具者,於每節考試開始至結束期間,須關閉連結設備的資訊傳輸功能,並配合監場人員檢查確認;器材僅得作為醫療用途,不得挪作其他用途,且不得拒絕或規避監場人員檢查,以維護考試秩序與公平性。
1111進修網經理林頌恩表示,此次規範的發布,對應考人來說是一大利多,既保障了考生的健康權益,也維護了考試公平性。林頌恩建議,應考人在考試前務必詳細閱讀相關規定,準備齊全申請文件,以免因手續不全影響應試權益。同時,也提醒考生,即便已獲核准,也應遵守考場規定,避免在考試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未關閉資訊傳輸功能而遭到警告或影響考試成績,才能安心專注於應試。更多招考資訊請上1111進修網(https://www.1111edu.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