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全國勞動檢查結果公布:違反最低工資案件153件 罰鍰330萬元
Posted: 2026-03-24【作者: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114年全國勞動條件檢查查獲違反法令情形7,658場次。(圖/AI生成)
114年全國勞動條件檢查共實施34,705場次,查獲違反法令情形7,658場次。其中,因工資低於法定最低標準,違反《最低工資法》第5條或《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之處分案件共153件,罰鍰金額計330萬元。違規行業以支援服務業(33.33%)、製造業(15.03%)、批發及零售業(14.38%)、住宿及餐飲業(7.19%)及其他服務業(6.54%)為最多。
勞動部說明,違反最低(基本)工資規定之行業,以支援服務業居多,多為保全服務業者。常見違規情形為僱用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指定工作者(如保全人員),勞資雙方所約定並核備之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時,但未按最低工資比例計算,導致違法。勞動部已製作「保全人員薪資計算懶人包」,說明84條之1工作者工資計算方式,提供保全業者及相關事業單位參考。
其他行業違規多因新進或試用期勞工尚不熟悉工作流程而給予較低工資,或將全勤獎金、績效獎金計入本薪,導致勞工未達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部強調,《最低工資法》自113年1月1日施行,114年起適用首次公告最低工資標準。115年1月1日起,全時勞工每月最低工資29,500元,按時計酬者每小時最低工資196元。違法事業單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情節重大者,得依規加重罰鍰至法定最高額二分之一。
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應檢視薪資結構及給付方式,避免因計算錯誤或認知不足觸法。對違法事業單位,將責成地方政府全面複查,並依法公布於「違反勞動法令雇主查詢系統」。勞工如發現違法,可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申訴;雇主亦可申請法遵訪視服務,以避免違法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