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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也安心!二度就業大樓管理員、清潔人員享災保與退休金保障

Posted: 2026-03-31

【作者: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大樓管理員及清潔人員有災保及勞退保障。(圖/勞動部提供)

高齡化社會來臨,民眾在退休後重返職場,選擇擔任大樓管理員或清潔人員,繼續發揮所長,不僅延續工作價值,也可補充家庭收入來源。為保障渠等勞工勞動權益,勞動部表示,僱用退休後重返職場之大樓管理員或清潔人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仍應於到職當日申報其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動部說明,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且向主管機關報備有案,或經政府機關核發相關證明文件之管委會,只要僱用大樓管理員或清潔人員,縱使員工為退休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不用投保勞保及就保,但管委會仍應為其投保災保。另管委會適用勞動基準法,無論僱用多少員工,雇主依法應按月為員工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

勞動部提醒,管委會依規定應為自聘管理員及清潔人員投保災保,每月只要負擔不到一個便當的費用,即可降低突發事故對員工家庭及個人的衝擊,保障員工權益。管委會可透過網路、郵寄或親送等方式向勞保局申報加保及提繳退休金,對於不熟悉投保及提繳流程的管委會,勞保局各辦事處亦提供諮詢服務,協助其完成投保及提繳作業。
 
管委會也可以使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線上申請註冊為網路申辦單位,線上申報員工加(退)保及提(停)繳、並可按月查詢保險費(退休金)繳款單資料、被保險人名冊(提繳計算名冊),大幅提升作業效率,資訊不漏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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