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關鍵攻略!自提勞退一動作 退休金+節稅一次到位
Posted: 2026-04-30【作者: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勞工自提退休金 5月報稅可節稅。(圖/勞動部提供)
5月報稅季將至,勞動部提醒,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除可累積退休儲蓄外,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亦具節稅效益。若勞工於114年有自願提繳退休金,申報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扣繳憑單薪資總額得扣除當年度已提繳之勞工退休金金額。
勞動部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受委任工作者、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可於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該部分不列入當年度薪資所得或執行業務收入課稅。參與自願提繳除享有稅賦優惠外,亦可參與年度投資收益分配,且請領退休金時享有最低保證收益,在節稅同時累積退休儲蓄,為退休生活增添保障。
勞動部進一步舉例,單身的林小姐於114年每月薪資為8萬元,按8萬200元的提繳工資級距每月自提6%,全年度自提金額為5萬7,744元,扣除自提退休金的金額後,林小姐114年報稅級距可以從12%降為5%,而且相較於全年度沒有自提退休金的情形,林小姐共可節稅約5,967元。
勞動部再舉例,已婚的陳大姐114年每月薪資為15萬元,配偶張大哥於114年每月薪資為12萬元,兩人分別按15萬元、12萬900元的提繳工資級距每月自提退休金6%,兩人全年度自提金額分別為10萬8,000元、8萬7,048元。納稅義務人陳大姐與配偶張大哥採薪資所得分開計稅方式合併申報所得稅,夫妻兩人的年所得均扣除全年自願提繳金額後,陳大姐以20%課稅級距、張大哥以12%課稅級距,夫妻兩人共可節稅3萬2,046元。
勞動部說明,受僱勞工如有自願提繳退休金意願,可直接向雇主提出申請,由雇主協助向勞保局申報,並按月自工資中代為繳納至個人退休金專戶。勞動部進一步提醒,依115年3月25日修正發布、8月1日生效之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修正規定,受僱勞工如向雇主提出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拒絕。雇主如拒絕辦理,勞工得逕向勞保局辦理申報開始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數額,應由雇主收取後,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雇主如屆期未繳納,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規定加徵滯納金。
勞動部再次提醒,為維護自身權益,勞工如在114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在115年5月報稅時,務必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個人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如發現有未扣除或金額有誤,或對於課稅金額計算有疑義,請儘速洽稅捐稽徵主管機關確認或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