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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托育補助新制上路 最高補助500萬元 申請至6/15截止

Posted: 2026-06-01

【作者: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115年度第2期補助企業辦理哺(集)乳室集托兒設施措施。(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為鼓勵雇主設置托兒設施及推動相關措施,支持員工子女托育需求,已推動企業托育補助新制,並自5月1日起受理申請,提醒有意願申請之事業單位把握時間,於6月15日前向所在地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依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及「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補助申請每年分兩期辦理,第2期受理期間自5月1日至6月15日止,補助項目涵蓋哺(集)乳室設置、托兒設施建置及營運、職場托育措施及育兒補貼等多元內容。

在設施設置補助部分,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新興建完成者最高補助500萬元,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並取消原針對250人以上雇主附設托兒服務機構且設置滿6年以上不再補助之限制。

另自5月1日起新增三類補助項目,包括營運費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教保及托育人員人事費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每一雇主最高補助5名人員),以及減免員工收托費用每人每年最高9,600元,補助額度依托兒設施實際收托員工子女人數核算。

在職場托育服務部分,職場居家式托育服務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托育人員人事費每人每年最高補助6萬元,每一雇主最多補助2人。育兒補貼部分,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雇主提供員工育兒補貼每人最高1萬元;依企業規模不同,未滿100人企業補助實支數70%、100至499人企業補助60%、500人以上企業補助50%,並取消育兒補貼須以員工子女送托托兒服務機構為要件之限制。

勞動部指出,為協助事業單位申請補助及設置托兒措施,今年已辦理12場說明會及2場專家諮詢輔導,並將於6月12日在高雄軟體園區辦理實體說明會,同時提供個別免費專家輔導服務,相關資訊可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查詢。

此外,行政院已於5月28日院會通過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增訂企業托育支出租稅優惠規定,企業辦理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之支出,得就支出金額的200%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以提升雇主投入友善育兒職場環境之意願。

勞動部提醒,有意申請115年第2期補助之企業,應於6月15日前透過「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如有相關疑問,可洽勞動部1955服務專線或企托專線02-334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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